關于推薦國家公派出國留學評審專家的通知
根據國家留學基金委《關于商請協助更新和增補國家公派出國留學評審專家的函》(留金選〔2022〕18號)要求,現將我校推薦國家公派出國留學評審專家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請各單位嚴格按照國家公派出國留學評審專家的基本條件要求,積極推薦符合條件人員,并于3月17日之前將匯總后的專家推薦表(見附件1)電子版(EXCEL版本及加蓋公章的掃描件)發送至我處郵箱。
增補新專家需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具有中國國籍且無國(境)外永久居留(住)權,身體健康、年齡不超過60歲,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品德高尚、為人公正、工作嚴謹,具有12個月(含)以上連續留學經歷,熟悉并支持國家公派出國留學工作,有意愿、時間和精力參加評審工作,具有較高外語水平,能評閱外文申請材料,熟悉計算機操作;
重點推薦具有長期留學經歷(24個月及以上連續留學)、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學術型專家。所推薦專家應具備較強的學術素養,熟悉國內外本學科專業領域研究前沿動態及國外相關高校、科研單位研究情況。優先推薦曾入選國家級人才計劃或參與國家級科研項目的專家學者、獲得國外博士學位的青年專家學者(50歲以下)、所指導學生曾獲國家公派出國留學赴國外攻讀博士學位或進行博士生聯合培養的專家學者或擔任行政管理職務的專家學者;
重點推薦具有應用型專業學位培養教學經歷或產學研經驗的、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應用型專家,所推薦專家應了解國內外本學科專業領域前沿動態及國外相關單位研究情況。優先推薦擔任行政管理職務的專家;
重點推薦“雙一流”建設學科的專家。優先推薦《優先增補專家的學科清單》(見附件2)所列82個新增學科的專家學者,尤其是交叉學科(集成電路科學與工程、國家安全學);
重點推薦熟悉國際組織運行規則,從事國際組織研究、國際組織人才培養的研究型專家或具有國際組織工作經歷的實踐型專家,所推薦專家應可以使用外語(英語、法語等)進行面試。
考慮到部分項目的特殊需求,亦請重點推薦主管國際合作與交流/研究生培養/教師培訓的部門主要負責人或校級領導,從事國際區域問題研究或相關專業的專家,在俄羅斯、烏克蘭、白俄羅斯等國家有長期留學經歷的精通俄語的專家。
聯系人:修志華、朱佳慧
電 話:0538-6715597
郵 箱:ws5597@126.com
附件1:專家評審表.xls
附件2:優先增補專家學科清單.pdf
國際交流合作處
2022年3月15日